日本2007年清除二战在华遗弃化武承诺料难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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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8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日本媒体本月报道说,日中两国政府商定,为了建设对侵华日军遗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进行挖掘、回收和废弃处理的大规模设施,日本政府决定拨款2,000亿日圆以上作为建设费用。 但日本内阁府遗留化学武器处理担当室负责人随即否认了这一说法。而在此之前,日本也曾多次表示要尽快处理遗留在中国的化武。
在日本侵华期间,日军在中国遗留了大量化学弹药。但日本在战后一直否认研制和遗弃了化学武器,直至1991年日本政府迫于事实和国际压力承认了这一问题。1999年7月30日中日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规定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必须在2007年4月前彻底销毁完毕。 尽管离2007年期限已不远,但日本还没有具体计划,只是在吉林省的哈尔巴岭进行了一些勘测和调查活动。至于应该建设什么样的挖掘、回收和废弃处理的大规模设施,日本仅表示目前还在商量中。对于将拨款多少钱用于处理遗留的化器,日本也仅一再表示还在调查和估算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