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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知迟报瞒报灾情影响救灾将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27 国际在线

  中国民政部27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切实做好当前各项救灾工作,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对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的将追究责任。

  通知从几方面要求:全面落实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按照预案设定的转移、安置、物资调集、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应急行动规程,做好紧急救灾期内的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及时转移危险地区
群众。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及时深入一线掌握灾情,及时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及时传递灾害预警信息,预先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严格汛期救灾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要求各地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讯二十四小时畅通、确保灾害管理信息系统二十四小时开通、确保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对于迟报、瞒报、漏报、虚报影响救灾工作及时开展、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此外,抓紧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记者张希敏)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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