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轮奸之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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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2:42 北京青年报 | ||||||||
巴基斯坦“轮奸之刑” 受害者上诉6月27日,曾遭受“轮奸之刑”的莫赫塔兰·马伊(右)在一名女警察和一名朋友的陪伴下离开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的最高法院。当天,马伊针对今年3月旁遮普省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向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02年6月22日,马伊因其12岁的弟弟与其敌对的马斯图伊家族中的一名少女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被马斯图伊家族的“土法庭
新华/法新 作者:2005年06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