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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收入不能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22:42 华夏时报

  英国王室6月30日公布了王储查尔斯收入的报告。报告显示,查尔斯2004到2005财政年度从康沃尔公爵领地获得的收入达到了约1330万英镑。

  查尔斯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收入公之于众呢?因为英国议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要弄清他是否对一些“有违道德”的项目进行了投资,以及王储是如何区分公务支出及私人花费的。

  在西方社交场合,有两个问题不宜向对方提问,问了就是不礼貌没修养:一是女性的年龄,二是收入,因为这涉及个人隐私。那英国议会又凭什么去盘查王储查尔斯的收入呢?

  构成隐私有两个要件,一为“隐”,即秘密而不愿为他人知;二为“私”,即纯粹为私人的,非公众、非群众的,与公共利益无关。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从隐私权的定义来看,查尔斯作为英国国家元首(即英王)预备人员,他就是一个与公共利益有很大关系的公众人物,因此在财产方面不得以隐私权为理由拒绝公开财务信息。

  某些特定的事情对普通人来说是私事,而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公众人物来说则不是。如年龄、学历、经历、健康状况、财务来源,对于普通人来说纯属个人私事,但对国家公务员来说,则是公事,因为这些是公众对之能否履行职责进行评价的依据,也是在政府官员被选举时选民应知悉的重要信息。

  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直接联系时,个人的私事就不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公共事务的一部分,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共事务负有特别的责任,自然需要具有良好的品行,要求他们的行为保持一定的“透明度”,便于接受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果官员对非法收入进行隐瞒,一旦他把收入公开后,大家感觉实际情况不符,可以举报,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调查。

  通过向社会公布财务信息,可以有效地避免民众对政府的误解或猜疑,还清廉的官员以清白。在官员升迁之前,如果能公布财产,很可能就能避免一个腐败分子被提拔,这样对于官员本人来说,也是个保护,否则他的财产不断非法扩张,罪行只会越来越重。

  早在1776年,瑞典公民就可以查阅官员甚至首相的财产与纳税情况。由于公开公务员收入的种种益处,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施行了公务员财务申报制度。

  在美国,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总统),必须在任职前报告并公开自己及其配偶的财务情况,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任职以后还须按月申报,拒绝申报和虚假申报要受处罚,逾期不报将被司法机构起诉。申报单由廉政办公室审查,一旦发现有违法收入,立即处理。申报单可供新闻机构和公众查阅,所能查到的资料不仅有申报者个人财产的原始积累,还有他们个人财产的变动情况。

  (王卫明)

  作者:王卫明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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