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发表联合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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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03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新西伯利亚(俄罗斯)7月3日电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3日结束对俄罗斯的国事访问,离开新西伯利亚之际,中国和俄罗斯发表《中俄联合公报》。 在联合公报中,双方指出,2004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同1991年5月16日签署的《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4年9月3日签署的《中俄国界西段协定》一起,将长达4300多公里的中俄边界线走向全部确定,为两国睦邻合作和人民世代友好提供了可靠
俄方重申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俄罗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接受“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台湾加入联合国及其他只能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不向台湾出售武器。俄方理解中方根据《反分裂国家法》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做的努力。 中方重申,坚定支持俄罗斯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打击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方面所做的努力。 双方认为,中俄国家安全磋商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两国安全合作迈上新台阶。双方将充分发挥该机制及两国有关部门安全磋商机制的作用,共同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维护两国的共同利益。 双方强调,中俄军事合作对深化两国互信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双方愿进一步推动两军合作和交流。 双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和俄罗斯联邦国防部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备忘录》的签署,表明两军交往发展到新的水平。双方将共同努力,搞好中俄首次联合军事演习。双方指出,中俄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旨在提高两军有效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作战能力,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双方将在现有基础上,采取实际步骤,促进中俄军技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