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女子短信散布谣言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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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1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银川7月3日电(王廷军)宁夏吴忠市一陈姓妇女因道听途说,编制短信歪曲事实,散布“警察打人”的谣言,近日被公安机关处理。6月21日16时许,宁夏吴忠市秦某与其子兰某某暴力抗法妨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制造事端致使交通阻塞,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就在警方审理此案过程中,陈某编制了“28个警察殴打一名12岁女孩”的短信进行传播,并且要求每个收信人把此信“转发十人”。
据陈某交代:6月21日晚21时,她听朋友说起当天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后,于当晚23时编了这则短信,并随意编了几个手机号群发。据调查,至22日8时,陈某共给7人发过这则短信。手机短信发出去后,陈某又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于6月22日下午到吴忠市民生街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