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华战争孤儿索赔诉讼遭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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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0:23 北京青年报 | |||||||||
2005年3月2日,在日本首都东京中央政府机关密集的霞关一带,部分日本战争孤儿举起标语参加游行 日本大阪地方法院6日作出判决,驳回32名日本战争孤儿的国家赔偿诉讼请求。这是日本法院对于类似一系列赔偿诉讼案首次作出判决。原告方立即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战争孤儿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孤儿。这些孤儿在收养他们的中国人家庭中长大,因为与父母失散时年龄过小,大都忘记了自己日本名字和亲生父母。待到回国后,这些战争孤儿由于不通日语,没有能力维持生计,所以许多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这些战争孤儿提出,日本政府当年未能迅速安排他们及时回国,而且在他们回国后,政府亦没有提供足够帮助,因此向政府提出国家赔偿。 在回到日本重新定居的2492名战争孤儿中,已经有2040人分别在东京、大阪等共15家地方法院先后提出赔偿诉讼。 2003年12月,111名原告在大阪提出赔偿诉讼,认为他们“在自己的祖国所享有的人生权受到侵犯”,因此寻求日本政府向每人支付3300万日元(大约30万美元)赔偿。一名原告已经在去年去世,他的家人继续从事索赔。6日的判决是针对其中32人作出的。 争论焦点 索赔诉讼案的争论焦点在于,日本政府是否有责任迅速安置战争孤儿回国和为他们提供足够的生活援助。 原告方认为,由于日本政府没能尽到义务,导致他们在二战后滞留中国漫长的时间,因此在回国后面临学习语言、融入社会和自力更生的种种困难。在大阪起诉的原告,回到日本时平均48岁,其中70%需要靠社会福利救济。 大阪法院的判决书写道:“国家有义务尽早安排孤儿回到日本,但不能说当时的厚生省职员违反了类似义务。”法庭说,没有明显证据证明,日本政府对于寻找战争孤儿漫不经心。 法院还判决,国家没有义务帮助战争孤儿在经济上自立,称这个问题“取决于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判断”。 “我们等待了60年,国家什么也没给我们。”一名原告叹道。原告团团长松田利男愤怒地说:“这个判决忽视了我们面对的现实……我们会继续战斗。” 政府态度 宣判后,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细田博之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政府人员愿意继续提供细致的援助,就像以前已经做的一样,让他们(战争孤儿)能够在地方社区内过上平静的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