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全民公决通过《欧盟宪法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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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28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 7月 10日电卢森堡官方10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56.52%的选民在当天的全民公决中对《欧盟宪法条约》投了赞成票,投反对票的比例为43.48%。这意味着卢森堡将成为第13个批准欧宪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公决投票于当地时间 10日上午 8时在全国各地 553个投票站开始,到14时结束。全国有22万选民在平静的气氛中参加了投票。
卢森堡对《欧盟宪法条约》采用的是全民公决和议会表决的双重制。从程序上讲,欧宪条约最终将提交议会批准。但卢森堡议会此前已达成共识,是否批准欧宪条约将完全遵从本次公决的结果。始终积极推动《欧盟宪法条约》的卢森堡首相容克曾多次公开表示,如果欧宪条约遭到否决,他将辞去首相一职。他在8日晚举行的宣传集会上希望卢森堡民众能在公决中说“是”,认为这将使欧宪条约“重新获得活力”。 《欧盟宪法条约》由欧盟 25个成员国于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根据规定,该条约必须在欧盟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到目前为止,已有12个欧盟成员国批准了该条约,但法国和荷兰的先后否决使《欧盟宪法条约》遭受重创。在6月16日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上,各国一致决定延长欧宪条约的批准期限。此后,丹麦、葡萄牙以及爱尔兰等国均搁置了原定的公决计划,卢森堡是目前唯一坚持如期举行公决的成员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