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通过欧盟宪法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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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42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7月10日电卢森堡官方10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56.52%%的选民在当天的全民公决中对《欧盟宪法条约》投了赞成票,投反对票的比例为43.48%%。这意味着卢森堡将成为第13个批准欧宪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公决投票于当地时间10日上午8时在全国各地553个投票站开始,到14时结束。全国有22万选民在平静的气氛中参加了投票。卢森堡对《欧盟宪法条约》采用的是全民公决和议会
《欧盟宪法条约》由欧盟25个成员国于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根据规定,该条约必须在欧盟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到目前为止,已有12个欧盟成员国批准了该条约,但法国和荷兰的先后否决使《欧盟宪法条约》遭受重创。在6月16日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上,各国一致决定延长欧宪条约的批准期限。此后,丹麦、葡萄牙以及爱尔兰等国均搁置了原定的公决计划,卢森堡是目前唯一坚持如期举行公决的成员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