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雇脱衣舞女郎 美一对父母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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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3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美国田纳西州首府纳什维尔的一对父母为16岁的儿子雇佣脱衣舞女郎而被判处两年监禁,缓期执行。 据美联社7月9日报道,这对名叫兰德勒·帕里斯和安妮特的夫妇被控犯有纵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罪,并被法庭要求参加父母培训班的学习。脱衣舞女郎和她的经纪人同样被判有罪。
去年9月,在儿子16岁的生日聚会上,帕里斯夫妇为这个有十几名年轻人参加的聚会雇来了一名脱衣舞女郎进行表演。帕里斯夫妇还透露,孩子的爷爷也参加了当时的聚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