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公决欧宪:通过!(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卢森堡10日在全民公决中以近57%的多数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从而成为自法国和荷兰先后否决《欧盟宪法条约》之后首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同时也成为第13个批准这项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法新社报道说,《欧盟宪法条约》在卢森堡获得通过,为这一“行将就木”的条约带来了“一线生机”。 卢森堡于当地时间10日8时至14时就《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决,据官方统计,支持宪法阵营赢得了56.52%的选票。 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同日对卢森堡公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他在一份声明说:“这是个强烈信号,因为这意味着大多数成员国认为,宪法条约反映了它们的希望,为在世界舞台上展现一个更加民主、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和更加强大的欧洲开辟了道路。” 始终积极推动《欧盟宪法条约》的卢森堡首相让—克洛德·容克此前表示,如果欧宪条约在卢遭到否决,他就辞去首相职务,致使许多对其钦慕有加的欧洲领导人和卢森堡民众忧心忡忡。 容克表示,虽然欧洲现在仍处于危机当中,但宪法条约在卢森堡得以通过仍为欧洲带来了一线生机。他说:“如果卢森堡说了‘不’,宪法可能已经死亡。但随着卢森堡说了‘是’,这一进程可以继续下去。总有办法让欧盟宪法得以通过。” 欧盟25国首脑于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并同意该条约必须在欧盟所有成员国以全民公决或议会表决的方式批准后方能生效。 (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