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公决通过《欧盟宪法条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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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6:09 深圳晚报 | |||||||||
卢森堡10日在全民公决中以近57%的多数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从而成为自法国和荷兰先后否决《欧盟宪法条约》之后首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同时也成为第13个批准这项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法新社报道说,《欧盟宪法条约》在卢森堡获得通过,为这一“行将就木”的条约带来了“一线生机”。
卢森堡于当地时间10日8时至14时就《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决,从而成为欧盟领导人决定推迟批准宪法条约最后期限后首个就此举行公决的成员国。 据官方统计,支持宪法阵营赢得了56.52%的选票,使得《欧盟宪法条约》最终能够在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虽然与荷兰全民公决一样,卢森堡此次公决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卢森堡议会此前已经表示,他们将“尊重选民的选择”。 欧盟委员会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同日对卢森堡公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他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是个强烈信号,因为这意味着大多数成员国认为,宪法条约反映了它们的希望,为在世界舞台上展现一个更加民主、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和更加强大的欧洲开辟了道路。”(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