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抵美外国人必须留十指指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5:18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今晨电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切尔托夫13日宣布,美国将要求来美外国人留下全部十指指纹。 至于何时开始采取这项举措,切尔托夫只说“在将来”。按照他的说法,这项举措只针对所有首次抵美外国人,第二次或以后抵达美国的外国人则不受限制。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