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将在泰南三府实行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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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21:55 新华网 | |||||||||
新华网曼谷7月15日电(记者李国田) 泰国总理他信15日上午召开安全部门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在泰国南部暴乱事件频发的那拉提瓦、北大年和也拉3府实行“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以取代正在当地实施的“戒严令”。 目前,这一决定已呈交国王批准。
他信会后对当地媒体说,政府对泰南3府的基本政策没有改变,只是改变了策略,以使泰国南部的人民更容易理解政府的政策,并使有关当局更容易操作。 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理威沙努说,“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是在国家处在紧急状态时实行的法律,涉及面很广,如政变、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暴乱甚至战争等。 他说,泰南3府在去年初发生暴乱以来一直实行“戒严令”,国外舆论误认为泰国发生了战争,同时“戒严令”也使当地军队的权力过大。“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会使民政的权力大于军人的权力,军队只是参加实施的一部分。 根据泰国有关法律,在紧急状态下,总理有权宣布实行“紧急状态下行政管理法”,然后在3天内提交内阁通过。该法由“紧急状态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主席由一名副总理或内政部长、国防部长和司法部长联合担任,成员由内政、外交、军警和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 泰南3府自去年1月以来暴乱事件不断,几乎每天都有袭击军警和平民的事件发生,至今已造成700多人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