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窃贼吞赃毁证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9:51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马来西亚一名窃贼在盗窃一条金项链后,为掩藏证据竟然吞下赃物。在X光检查表明这件珠宝确实在他胃里之后,警方逮捕了这个窃贼。 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16日援引吉隆坡高级警官拉姆利·丁的话说,这个窃贼平时没有正当职业。14日,他和同伙从一名25岁的妇女身上抓走一条项链,并把这名妇女拖倒在地。失主随即向行人呼喊求助,在窃贼试图乘摩托车逃跑时,附近行人将其抓住。(小路)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