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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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16 解放日报 | |||||||||||||
谈判进程:2001年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双方领导人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框架协议》规定,从2005年起开始正常轨道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建成自贸区,2015年和东盟新成员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2004年11月,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十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宣布其所有十个成员国承认中国是一个完全市场经济体。在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根据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它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本报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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