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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细菌战再审:日本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35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9日对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案做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中国受害者的赔偿要求。

  对此中国原告和律师团均表示不服,准备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甚至准备到联合
国申诉。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索赔诉讼原告团团长王选在判决宣布后说:“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判决,这不是一个正义的判决。”她表示原告团将继续上诉,并要求中日两国政府举行高级别谈判,解决类似的战争遗留问题。

  “为中日关系的未来担忧”

  这次宣判和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一样,承认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实施过违反国际法的细菌战的事实,但不判定日本政府需要向中国受害者道歉赔偿,理由还是所谓的“国家无答责”,民众没有向国家要求赔偿的权利。

  对此,原告律师团团长土屋公献在法院宣判后说:“日本应当为过去的所作所为真诚地道歉,承认历史事实,告诉年轻人真相,并承诺永不再战。”他还对日本的三权分立制度出现如此怪现状感到愤怒,称这说明日本法院和日本政府预先都是商量好的。19日,日军细菌战诉讼案中国原告和律师团在东京法院前示威,表示不服判决。

  据新华社报道,原告团180多名中国受害者的诉讼法律顾问、中国律师楼献在法院宣判后发表了三点声明:一、“7·19”判决是对细菌战中国受害者的再一次伤害,是对人道主义的践踏;二、判决使我们对日本法官的道德感深深地失望,日本法官已丧失了良知和独立性;三、判决使我们联想到小泉纯一郎不断参拜靖国神社,我们为日本的民主和法治担忧,为中日关系的未来担忧。

  2002年8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中国受害者提出的“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案”进行了宣判,法院在判决中首次承认了侵华日军的731细菌部队在中国曾实施过细菌战,但是却驳回了原告方的赔偿要求。

  再次承认日军细菌战

  对于731部队,日本政府在1998年之前一直都否认其存在,直到当年日本最高法院裁定日本学术界在这一问题上有一致意见,才使日本政府间接承认这一事实。不过日本政府仍辩称,对731部队的作为一无所知,这支部队只不过是一个“水处理局”,并拒绝任何索赔要求。

  在19日的判决中,东京高等法院法官太田幸夫承认日本通过731部队(对中国人民)造成了伤害,称这支部队在伪满洲国政府下成立,并进行了细菌战。他说,“731部队确实使用了细菌武器,许多人死于由霍乱病菌和瘟疫带来的感染。”

  但他同时表示,国际法并没有授权给个人向敌对国要求索赔,“国家没有责任对赔偿法存在以前的不当行为进行负责”。

  针对日本政府的赔偿诉讼已有多起,但日本政府都以1951年的《旧金山和平条约》和后来的多边条约为依据予以拒绝。日本政府还坚称,所有涉及中国的战争赔偿问题都已在1972年的中日建交公报中得到解决。

  准备上诉到联合国

  1940年10月至1942年10月,侵华日军731部队先后6次在浙江衢州市、宁波市、湖南常德市进行细菌战,夺去了无数中国人的生命。1997年8月,经过大量调查后,在日本律师土屋公献为团长的律师团代理下,中国浙江省和湖南常德市108名原告正式将日本政府起诉至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要求日本政府对每名中国受害者赔偿1000万日元,并且做出谢罪。

  1998年2月,受理此案的东京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虽然承认了细菌战的事实,但是却以“国家无答责”、超过诉讼时效等理由驳回了原告团的要求。

  对于日本法院昨天的判决,中国原告和律师团均表示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团团长王选在法院外大声地说:“我们坚持到今天,是要日本政府谢罪、道歉,不是为了赔几个钱……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中日友好,是为了日本不再犯这样的错误。就算败诉了,我们也要去联合国申诉。”田辉附:细菌战诉讼历程

  1988年日本中学教师森正孝在中国调查时发现一个叫“荣字1644”的日本部队,发现细菌战疑点。

  1993年日本研究人员从防卫厅图书馆找到731部队成员日志,细菌战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1994年8月浙江省义乌3位村民向日本驻华使馆递交了1万多村民署名的“联合诉状”,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赔偿,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1995年在日本公司工作的王选加入到细菌战调查,同其他志愿者一道整理出上万份控诉材料,其中包括7000多名死亡名单。

  1997年8月中国浙江和湖南常德108名原告在日本律师土屋公献为团长的律师团代理下,正式将日本政府起诉至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赔偿每位受害者1千万日元。

  1998年2月受理此案的东京地方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以“国家无答责”、超过诉讼时效等理由宣判原告败诉,驳回中国原告赔偿要求。

  2005年7月19日东京高等法院再次宣判中国原告败诉,驳回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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