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警方五枪击毙疑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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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8:31 华商网-华商报 | |||||||||||
特警向疑犯连开五枪 在伦敦3个地铁站和一辆公交车21日分别发生爆炸之后,英国警方22日全力搜捕犯罪嫌疑人。当地时间22日上午10点,伦敦南部斯托克维尔地铁站突然传出几声枪响,当时正在地铁上的一乘客讲述了他所看到的惊人一幕:“当时我正在伦敦北线地铁车上,突然听到有人大喊‘卧倒!卧倒!!’我扭头向右一看:3名便衣警察正在追赶一名亚裔男子,眼看就要追上的时候,这名男子不小心绊倒了。这时我看到一名警察猛扑上去,左手从身上拔出手枪,向那个年轻人连开5枪,当时他们离我不到3米远!” 记者马丁也是一名目击者。“当时我正在斯托克维尔地铁站北线等车,不久,我就听到地铁里传出3声枪响,也有人说是5声,警察的枪上可能安装了消声器。地铁里先是一片静寂,突然传出乘客的尖叫声,并争先恐后地跑了出来。” 警方首度行使特权 伦敦特警此次在地铁站里开枪射杀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早在本月17日,英国的特警们就已获得了“杀人许可证”———如果有情报显示有携带着炸弹的恐怖疑犯,并且他们在遭遇警察追捕时拒绝投降,特警们就可以将他们“当场击毙”!现在看来,这是伦敦特警首度行使这一特权。 不过,伦敦警方负责人依然觉得手中权力“不够使”,因此又向布莱尔伸手要求更多的特权,其中之一便是将恐怖分子拘留时间延长至90天。据英国以前的法律规定,恐怖分子在拘留超过14天后,如果仍然不能定罪,就可离开警局。警方称,因恐怖分子的网络越来越密集,14天的调查审问根本不够,因此需要将拘留时间延长至90天。除此之外,警方还提出要求:如果恐怖分子在审讯中拒绝透露行动密码或暗号,警方就可判定其“有罪”,当然这需要新的法律使之合法;对边境安全加强力度,并建立特殊的“边防军”,提议由海关、移民局及警察组成。 两名落网疑犯与爆炸“无关” 在22日打死恐怖疑犯之前,伦敦警方先后逮捕了两名疑犯。 24岁的幸克莱尔在伦敦大学附属医院附近的一家IT培训中心工作,他告诉记者,他亲眼看到武装警察冲进医院,带走了一名二十来岁,暗黑皮肤、黑头发,身高6.2英尺的亚裔男子。警察们先是搜查了他的红色帆布包,然后将其塞进警车带走。 英国ITV记者巴塔卡拉恰好在唐宁街首相官邸的门外,亲眼目睹了武警捉拿另一名疑犯的全过程:“我当时正在埋头猛走,突然从身后跑过一群武装警察,直向首相官邸前一名全身黑衣黑裤背着帆布包的男子而去,只见警察迅速将那名男子扑倒,夺过他的帆布包,然后戴上手铐带走。” 不过,令人感到异常困惑的是,到下午5时55分,也就是爆炸发生近四个小时之后,伦敦警察局宣布,两次逮捕事件与爆炸“无关”,其中一人已经获释,但他们拒绝进一步透露详情。 有组织宣称对爆炸负责 据美联社报道,一个与基地有联系的组织在埃及的伊斯兰网站贴出声明,声称对昨天发生在伦敦的地铁和巴士爆炸案负责。 该组织在声明中表示,只要外国军人还在伊拉克,武装分子就不会坐视不管。目前,声明的真实性还无法得到证实。该组织还曾表示为7月7日发生在伦敦的爆炸案负责。 疑犯是谁英国一头雾水 尽管到22日为止,伦敦警方逮捕了一些疑犯,并且打死一名疑犯,但这些疑犯的真面孔到底如何仍然没有定论。英国的反恐怖专家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核心观点分成两派: 一派反恐怖专家认为是同一伙恐怖分子所为。一派反恐怖专家则认为,这次爆炸根本就是有人模仿。综合新华社、国际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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