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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权仍在行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4:54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7月23日电(记者刘华)《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已颁布实施,但海南省某些地方和部门却不愿下放审批权力,为审批制度改革带来阻力。

  7月22日,海南省法制办主任许前飞在海南省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改革情况汇报会上介绍,《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海南省行政许可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检查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但据调查表明,海南省行政审批工作仍然
存在一系列问题。

  许前飞说,某些地方和部门不愿下放审批权力,仍然在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行政审批。例如,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实行自律管理,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中仍然规定,施工图设计要由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准。

  此外,多头审批、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的现象还较为普遍。许前飞举例说,目前在海南审批一个加油站,从项目报建到竣工要过21道坎,所需时间最长要2-3年,最短也要6个月。

  海南省省长卫留成认为,行政审批改革对改善海南投资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及打击腐败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关键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他强调,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并不是要一概取消行政审批,“该批的应该把住,不该批的要真正放开”,在解决“越位”问题的同时还应防止“缺位”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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