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贷款买台“漏谷机” 工商介入老农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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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23:25 红网 | |||||||||
红网『字体: 大 中 小』 红网长沙7月23日讯(记者 欣悦通讯员李进田)如今正值“双抢”,农民都忙得不亦乐乎,可70岁的宁乡县农民李玉春却“忙”不起来。家里那台刚刚贷款4万多元买来的收割机,没收几粒稻谷,问题接连不断。他发誓要把这台机器换掉,可是收割机生产经销商一直不肯。日前,在长沙工商部门的热心调解下,收割机经销商最终将45000元货款退还给李玉春。
今年7月4日,长沙宁乡县朱良桥乡兴桂村农民李玉春,用仅有的家当和房产作抵押,从农村信用社贷款4万多元,从浙江某农机厂驻宁乡总代理处购得一台该厂生产的495型收割机。没有想到故障接连不断,当天,该收割机由公司的三包人员操作试机就出现了故障,漏谷200余斤,第三天(7月7日)下地时,机器又出现了方向盘失灵的故障,险些造成重大事故,李老汉一气之下,将机器运到经销处,要求换机,而经销商不承认是机器的质量,而反怪他操作不当,不予理睬。双方争执不下,至深夜11点多,也未达成协议。 万般无奈他向长沙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举报。 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接到投诉后,要求宁乡县工商局迅速查清事实。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和现场取证,认为经销商达不到调解协议相关要求,机器在运行中不符合该机主要性能参数要求,损失率超过2%。因此决定,责成经销商按调解协议,无条件退机。7月20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经销商将45000元货款退还给消费者。“双抢”正忙,长沙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买了问题农机产品可向12315举报中心投诉。(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2005-7-814:36:09)(2005-7-722:03:32)(2005-7-7 11:09:24)(2005-5-2514:34:33)湖南省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范围扩大(2005-4-21 10:06:48)(2005-3-2914:39:14)(2005-1-310:17:20)(2004-10-29 17:20:09)(2004-10-1210:44:59)(2004-8-3015:41: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