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警方“格杀勿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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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7: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伦敦警方在介绍射杀巴西“嫌疑人”的经过时说,调查人员发现死者形迹与着装可疑,于是跟着他进了地铁站,并喝令他原地站住。接下来,这名男子中枪、倒地、死亡。这起枪击事件已经交由独立机构———英国警察投诉委员会进行调查。但枪击本身带来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在英国,警察以往普遍不随身佩枪,枪击嫌疑人的事件更少有发生。从1997年到2004
但英国《卫报》披露说,英国反恐部门自从向以色列“取经”后,已经改变了对付自杀袭击者的策略,指示执行任务的警官可以对自杀袭击嫌疑人头部开枪,不必顾及对方性命。 伦敦警察局对这则报道不予回应,表示不愿多谈“行动中的策略”,但警方人士和安全专家从最近这起枪击事件中推断,警方现在已按照新规矩行事。 “我希望公众站在警方,尤其是那些年轻男女警官的立场想一想,试着理解他们的艰难抉择,以及万一判断错误造成数百人丧生的后果。”英国警官协会会长肯·琼斯为这起误杀事件开脱说。 伦敦市长肯·利文斯通也为警方辩护:“如果你对付的是一名自杀袭击者,如果他们意识尚存,他们就可能引爆塑胶炸药或任何身上的装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就得格杀勿论。” 英国媒体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也一分为二。 《泰晤士报》在文章中说:“(警方的)首要职责是保护生命。为此,温和的执法行动不得不先行让道。”《金融时报》则不无担心地指出,警方“选择了具有潜在危险的方向”。《每日邮报》更是毫不讳言地说,警方的行为有可能被指责为“与恐怖分子无异”。 英国不少人权与宗教组织也都表示担忧。“我们担心由于伦敦警察局的‘格杀勿论’新政策,无辜者可能会丧命。”伊斯兰人权委员会在声明中说。(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