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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向自杀袭击嫌疑人头部开枪 从以色列学来硬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8:58 东方网-文汇报

      文/田野

      在英国,警察以往普遍不随身佩枪,枪击嫌疑人的事件更少有发生。从1997年到2004年,伦敦警方开枪仅20次,击毙7人。

      但英国《卫报》披露说,英国反恐部门自从向以色列“取经”后,已经改变了对付自杀袭击者的策略,指示执行任务的警官可以对自杀袭击嫌疑人头部开枪,不必顾及对方性命。

      伦敦警察局对这则报道不予回应,但警方人士和安全专家从最近这起枪击事件中推断,警方现在已按照新
规矩行事。

      英国媒体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也一分为二。

      《泰晤士报》在文章中说:“(警方的)首要职责是保护生命。为此,温和的执法行动不得不先行让道。”《金融时报》则不无担心地指出,警方“选择了具有潜在危险的方向”。《每日邮报》更是毫不讳言地说,警方的行为有可能被指责为“与恐怖分子无异”。

      警方排除了巴西籍死者的袭击嫌疑后,英国不少人权与宗教组织都表示担忧。

      “我们担心由于伦敦警察局的‘格杀勿论’新政策,无辜者可能会丧命,”伊斯兰人权委员会在声明中说。

      英国穆斯林协会发言人阿扎姆·塔米米对现状相当担忧:“人们以后可能都不敢上街行走或坐地铁了。”他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说,警方这种只凭怀疑就可开枪射杀的新政策令人畏惧。“这起枪击事件的问题在于,这个人看上去像是有色人种,像是亚洲人……这一点将造成很大的焦虑和关切”他说。

      英国穆斯林委员会秘书长伊克巴尔·萨克拉尼承认,警方面临巨大压力,但他强调:“保持最大程度的谨慎,保证无辜者的生命安全不会因(警察)一时冲动而遭受威胁,这一点绝对重要。”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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