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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所有的安全监管干部都不得参与办厂办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19: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5日电据新华网报道,针对个别安监干部参与办矿、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25日强调,所有安全监管干部都不得参与办厂办矿,不能同时具有官和商、监管和被监管的双重身份。

  李毅中在河北举行的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班上,以今年3月14日发生的黑龙江七台河新富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例,怒斥个别干部败坏安监队伍形象,表示要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
失职渎职和腐败现象,严查安监人员中的不正之风。

  “新富煤矿矿主竟然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他的哥哥是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兄弟俩互相勾结,对煤矿不改造不投资,不具备安全条件,终因通风能力不够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兄弟俩又给调查设置障碍,拒绝赔偿。太让人气愤了!”

  李毅中表示,滥用权力和非法利益结盟,是导致矿难频发的症结之一。在权力的遮掩下,一些黑心老板置最起码的安全标准和投入于不顾,无视矿工生命,疯狂追求短期利益。“官商勾结,官煤勾结”已经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

  李毅中强调,所有安监干部,都不得为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违规向监管对象和下级机构索取好处或进行推销、摊派;不得接受中介机构以监管服务、支持工作、参与活动等名义提供的不正当报酬。(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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