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朝韩9项经济合作协议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2:11 新京报

  标志双方经济合作制度化水平提高,互信加深

  本报综合报道据韩国联合通讯社5日报道,来自朝鲜和韩国的代表5日下午通过板门店联络官交换了已经签署的9项经济合作协议文本。

  据报道,当天起生效的这9项经济合作协议有:南北公路通行协议;开城工业园区通
讯协议;开城工业园区通关协议;开城工业园区检疫协议;组建并运营南北商社仲裁委员会协议;开城工业园区和金刚山旅游区进出和逗留协议;南北列车通行基本协议;南北海运协议;南北海运协议附属协议。

  韩国政府官员表示:“随着9项经济合作协议生效,南北经济合作制度化的水平得以提高,可预见性增强,经济合作的条件也更加成熟。随着协议的履行,南北之间的互信将得到进一步加深。”上述协议的生效,是根据上月12日在韩国首都首尔闭幕的第10次南北经济合作委员会的协商成果进行的。

  当时,南北双方商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推动协议于8月初生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