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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中国女童凶手被判绞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03:5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张霄羽)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童黄娜新加坡遇害案26日上午宣判,法官裁决凶手卓良豪谋杀罪名成立,并判处凶手绞刑。

  据《联合早报》主编郑先生透露,法庭上,法官认为辩方无法证明被告在案发时精神错乱,因此作出以上判决。这也是在控辩双方提呈结案陈词8天后,作出的最终裁决。据悉,被告卓良豪口供前后不一,在罪名成立后又未进行答辩。

  黄娜的母亲黄淑英于8月4日晚上持特许证入境,当庭作证后已于25日上午返回中国。目前最后的刑罚执行日期还未确定,还要依据被告是否继续上诉到当地最高法庭而定。

  ■案件回放

  ●2004年10月10日:8岁中国女童黄娜,在新加坡一个名为“巴西班让”的果菜批发中心离奇失踪,警方随即展开大规模搜寻。

  ●2004年10月30日:马来西亚男子卓良豪(22岁)潜逃马来西亚9天后,在槟城自首,当晚被送回新加坡协助调查。

  ●2004年10月31日:警方在离批发中心5公里以外的布兰雅山公园的丛林内发现失踪20天的黄娜高度腐烂的尸体。

  ●2004年11月1日:卓良豪被警方以谋杀罪名控上法庭。

  ●2004年11月3日:警方证实黄娜为窒息而死。

  ●2004年11月8日:黄娜遗体在新加坡火化。

  ●2005年7月11日:黄娜命案在新加坡开庭审理。控方指出,黄娜是在衣服被脱光,手脚被绑的情形下遭性侵犯,并惨遭猛踩和猛踢。疑犯最后用双手掩住她的嘴巴和鼻子至少两三分钟,直到她毫无气息为止。卓良豪还用9个塑胶袋裹住黄娜的裸尸,以确保其死亡。

  ●2005年8月26日:法官对黄娜命案作出正式宣判,判处案犯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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