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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又一批新法规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23:18 石狮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从2005年9月1日起,一批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米、面等6大类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9月1日起,国家将对关系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金融安全等6大类工业产品实行生
产许可证管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家电须全部张贴能效标识

  《能源效率管理办法》已经从今年3月1日起实行,对于3月1日前进入流通市场的家电产品,《办法》给予半年的缓冲期。根据此规定,自9月1日后,空调和冰箱产品必须全部张贴能效标识。

  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有重要意义。

  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支付土地补偿费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的,应予支持;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但需要统一安置的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安置补助费的,不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经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学生考试作弊可予以开除

  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体现出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接轨”。

  规定明确,学生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学籍。规定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

  规定明确还,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如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应有独立解剖室

  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明确,查验机构应有独立的解剖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人流、物流、空气流合理,采光良好,其中解剖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规定指出,医疗机构为查找传染病病因,对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

  未交安全费不发开工证

  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合同时须约定安全防护费总额和预付比例,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规定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司法考试试卷雷同两年内不得报考

  司法部制定发布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把禁止携带进入考试现场的物品明确为“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

  这两个规章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明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监考人报总监考人决定给予其终止本场考试并责令其离开考场的处理”。

  规章同时规范了对试卷答案“雷同”的认定和处理,规定“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点错误高度一致(雷同)”由司法部给予其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并明确规定确认雷同的具体标准,由评卷专家组制定。

  8种企业财产损失扣除须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因下列8种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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