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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认定有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00 潇湘晨报

  赵燕遭美国警员殴打后,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2004年7月26日在与时任美国国务卿鲍威尔通电话时要求美方展开认真、彻底的调查。3天后,鲍威尔致信李肇星,对赵燕在美国遭殴打事件深感不安。正因为如此,被告律师科恩指责美国政府出于外交考虑而对洛德斯提起了公诉。

  此外,被告方还“抖露”出一些不相关细节,即洛德斯是一名公开的同性恋者,以此
暗示他的同事有意借赵燕事件“落井下石”。

  然而,纽约大学布法罗分校社会学教授张杰说,他所在工作场所的一些同事对陪审团裁定结果感到困惑。

  张杰告诉美联社记者卡罗琳·汤普森,赵燕遭殴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理应受到惩罚。“我们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认定那个人(洛德斯)有罪?”他反问道。

  这位中国旅美社会科学教授协会负责人还批评美国刑事司法体制:“这显然是美国刑事司法体制的一大特色……在这种司法体制下,非常不容易认定某人有罪,却容易让(犯罪)人逃脱干系。”新华社9月9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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