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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通过《环境法》修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8:13 新华网

  新华网索非亚9月16日电(记者鲍杰)据当地媒体16日报道,保加利亚国民议会14日通过了《环境法》修正案,进一步细化了对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监督措施,为保加利亚2007年如期加入欧盟又扫除了一个障碍。

  修正后的《环境法》规定,普通公民随地乱扔垃圾或未将垃圾袋放置在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轻微违法,并处以100列弗(1美元约合1.58列弗)的罚款。政府公务员涉及破坏环境
、但未构成犯罪的,将被罚款1000~10000列弗。企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就擅自开工,将被处以重罚,罚金在3万至10万列弗不等。

  此外,新法还增加条款,要求所有食品制造加工企业和旅游景点在建造前必须先经过权威部门的环保评估。

  自上世纪80年代末,保加利亚国力一度大幅衰退,政府环保投入捉襟见肘,环境状况不断恶化。本届政府为兑现入盟承诺,加大了在各个领域的法制建设,这次对《环境法》的修订就是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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