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问题决议草案勉强通过 伊朗表态:“不可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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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3:2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24日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欧盟提交的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决议草案。在理事会的35个成员国中,有13个国家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如此明显的分歧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历史上非常罕见,也给伊朗核问题未来的走向带来了许多未知数。 伊朗政府随即发表声明,认为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上述决议“非法”和“不可接受”。
各成员国分歧明显 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当天会议的外交官说,欧盟23日提交措辞强硬的决议草案,理事会成员国之间的分歧十分明显。 俄罗斯代表建议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正,删除将伊朗核问题自动提交联合国安理会的表述,但是遭到欧盟的拒绝。在最终的磋商和谈判破裂后,理事会在24日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投票支持欧盟决议草案的22个成员国大部分是发达国家,曾经明确表示反对决议草案的印度在最后时刻“倒戈”,投了赞成票。包括俄罗斯、中国、南非在内的12个国家投了弃权票,委内瑞拉是唯一一个投反对票的国家。 美联社记者乔治·雅恩说,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以前的决议草案投票时通常以一致同意或压倒性多数赞成获得通过,出现如此明显的分歧可谓罕见。 伊朗被指多次违规 这项名为《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执行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的决议认为,伊朗多次不履行和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定,这构成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第12条C款确定的违约行为。该条款规定,国际原子能机构应该向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大报告其成员国没有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协议的行为。 决议指出,伊朗隐瞒核活动的历史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出现了属于安理会职权范围的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将就何时及如何向安理会报告作出安排处理。 决议还对伊朗提出五点建议:一、敦促伊朗进一步采取“透明措施”,如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开放军民两用设备、兵工厂和研究所等;二、重新全面和持续中止所有浓缩相关活动;三、重新考虑重水慢化研究堆的建造;四、迅速批准和全面执行“附加议定书”;五、敦促伊朗全面履行其承诺并回到谈判进程中来。 外交人士普遍预计,在今年11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再次举行会议前,伊朗核问题不太可能被提交到安理会。 美国欧盟表示欢迎 决议通过后,美国和欧盟发表声明表示欢迎,但是双方的关心的重点并不相同,前者着眼于“提交安理会”,后者则寄希望于决议促成新的谈判。(据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伊朗回应:断然拒绝 对于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的决议,伊朗政府反应强烈,但是并没有立即宣布重启浓缩铀的活动。 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会议的伊朗代表团团长贾瓦德·瓦埃迪说,投票结果表明,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于伊朗核问题并没有达成共识,欧盟试图立即将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但是遭到失败。他同时表示,伊朗将采取报复行动,因为“只能用威胁来对付威胁”。 伊朗学生通讯社援引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哈米德·阿塞菲的话说,欧盟试图说服其他国家支持他们的决议草案,最后却未能如愿,不得不进行投票,同时也破坏了原子能机构通过寻求共识解决问题的原则。 阿塞菲同时强调,伊朗政府认为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是“非法和不能接受的”。不过,这位伊朗政府官员并没有说明德黑兰将采取什么行动进行报复,只是表示将等待参加会议的伊朗代表回国进行研究后再做出决定。 伊朗代表此前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了信件,声称一旦通过欧盟的决议草案,伊朗将恢复浓缩铀的活动,同时禁止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增加对伊朗核设施的检查。(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