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1日02:18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为防止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农业部9月30日发布了《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 这一应急实施方案在总结2004年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经验的基础上,就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的终止、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在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针对当前的疫情形势,秋冬季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对边境地区、发生过疫情地区、养殖密集区以及候鸟迁徙路经区域和南方水网地区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预测,对疫情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进行预警预报。 根据秋冬季应急实施方案,必要时农业部将向全国作出相应级别的疫情预警。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种颜色代表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