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厂房租赁将要安全整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7日10:33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郁中华)记者昨天获悉,为了加强本市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本市将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的;未经批准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未经批准改作宿舍用途的;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的;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的。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