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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博客上“玩火”两作者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4:07 深圳晚报

  新华社消息新加坡7日首次对两名在博客(网络日记)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旨在警告他人:种族之火玩不得,网上言论自由也有限度。

  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7日报道,这两名青年被指控在今年4至6月份分别发表了有种族性言论的网络日记,并在网民之间引发了激烈争论。其中一人被判处一个月监禁,另一人被判处一天监禁,并被处以5000新元(约合2976美元)的罚款。

  法官在判决时说,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发表针对种族或者宗教问题的煽动性言论会引起社会的混乱。他表示,对上述两名青年的判决是十分必要的,这能够尽早处理和遏制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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