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公决常识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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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7: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1、为何举行公决? 答:去年6月美国向伊临时政府移交权力前,伊拉克人借助美英外交官帮助,制订一部临时宪法。临时宪法规定,今年1月30日选举产生的过渡议会必须制订一部新宪法草案,并“最迟”于今年10月15日付诸公决。
2、公决选票上的问题是什么? 答:公决选票上的问题为:“你赞成伊拉克宪法草案吗?”票面下方分别是阿拉伯文和库尔德文的两个选项:“是”和“否”。 3、公决成功的标准是什么? 答:新宪法草案通过公决,必须得到多数选民赞成。伊拉克18个省中,只要有3个省中三分之二选民投否决票,宪法草案就不能通过。 4、多少人将参加投票? 答:组织公决的伊拉克选举委员会认为,2700万伊拉克人中,将有1500万登记选民。相比之下,今年1月伊拉克过渡国民议会选举登记选民人数为1430万,而实际投票人数仅850万,投票率不到60%。 5、何时公布投票结果? 答:伊拉克选举委员会说,结果有望在投票结束5天后公布。 6、投票结果有何影响? 答:如果宪法草案获得批准,那么将在不晚于今年12月15日举行议会选举。新议会将拥有充分权力,任期4年。根据临时宪法,新政府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宣誓就职。 如果宪法草案未获通过,过渡议会将立即解散,并将于12月15日前举行过渡议会选举。由新议会制订宪法草案,并于2006年10月前举行新的全民公决。 (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