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公司钻法律空子 为多发财故意超额交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8:23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尽管生活中大多数人总是试图少交一些税,但是近日一些荷兰公司却发现,如果它们故意多交一些税,那么最终政府能退还给它们比多交税款额更多的钱。 据路透社11月7日报道,当日,荷兰财政大臣格里特·扎尔姆在其网络日志(博客)中对上述现象进行了解释,原来,该国财政部根据法律对于多收的税款在日后返还时都将再支付5%的利息,这个利息额超过了所有商业银行现行的存款利率额。于是,有些公司便故
扎尔姆说,“当他们最终想拿回多交的税款时,只需再提交一个新的应交税款额数字即可”。 他还表示,应当尽快杜绝这种拿政府当银行使用的做法。(国际在线独家资讯 张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