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法院裁定向前国王赔偿损失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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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布加勒斯特11月9日专电 (记者周荣子) 罗马尼亚宪法法院9日以多数票作出最终判决,罗前政府作出的向罗前国王米哈伊一世赔偿3000万欧元的决定违反了宪法,因此无效。 罗宪法法院认为,这一决定违反了宪法有关三权分治的原则和罗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享有特权、不受歧视以及人人享有司法权的规定。
罗前政府2004年10月曾通过一项紧急政令,决定向前国王米哈伊一世赔偿3000万欧元,以弥补他以前的夏宫佩莱什皇宫被政府没收所造成的损失。罗众议院今年6月28日批准了这一政令。政令还规定,米哈伊一世可以终生无偿使用罗著名的佩莱什皇宫和皇宫范围内的其他宫殿,并可终生居住在首都布加勒斯特的伊丽莎白宫里。但罗参议院中的大罗马尼亚党议员对这一政令表示坚决反对,他们认为这一政令违反了宪法,于是上告到罗宪法法院。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罗马尼亚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为米哈伊一世。米哈伊一世生于1921年,1940年登上王位。二战爆发后,当时的罗政府站在法西斯德国一边,参加了对苏战争。1944年夏,在苏联红军向罗境内的德军发动强大攻势的形势下,米哈伊一世和罗共产党合作,于8月23日逮捕了忠于法西斯德国并掌握实权的罗政府总理安东内斯库,使罗军队调转枪口对德军采取了军事行动,直至战争胜利结束。 战后,苏军统帅斯大林亲自向米哈伊一世颁发了苏联胜利勋章并向他赠送了一架苏联飞机。1947年12月30日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成立,米哈伊一世退位,移居瑞士。1989年12月罗政局剧变后,米哈伊一世回国,现居住在布加勒斯特的伊丽莎白宫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