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理之子被判有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11:38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以色列特拉维夫地方法庭15日以为父亲非法筹集竞选资金为由,判决以色列总理沙龙之子奥马里·沙龙有罪。法庭随后将对奥马里进行量刑。 根据控告书,现年41岁的奥马里曾在1999年至2000年间,从众多国内外企业中非法筹集了600万谢克尔(约合130万美元),用于其父沙龙1999年竞选利库德集团党魁。此外,奥马里还被控开具假收据以及作伪证等。
奥马里的律师称,根据法律,对奥马里的量刑将不超过7年。 以总理沙龙此前表示,他对儿子非法募集竞选资金一事一无所知。检察机关也承认,没有证据表明沙龙本人卷入了这宗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