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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西部志愿者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09:51 东方网-劳动报

  记者蔡敏敏

  本报讯在上海大约45万名大学生中有将近24%的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其中3.5万人属于特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还不到280元,今后他们将可以得到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帮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介绍了新设立的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市政府连续十多年专项拨款资助在沪就读的家境困难大学生,平均每年拨款额达到1500万元左右。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不断完善“奖”、“贷”、“勤”、“补”、“减”五项帮困措施。从1993年至今,上海各高校没有出现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的大学生。

  据介绍,市政府助学奖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出资设立,面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简称“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和毕业后自愿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等艰苦地区、行业工作和去郊区镇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该奖学金分为“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和“上海大学生支援西部志愿者和去郊区镇校任教奖励金”三类。

  这三类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及标准分别如下:

  ———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本市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000名学生。

  ———上海市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上海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10000名学生。

  ———上海大学生支援西部志愿者和去郊区镇校任教奖励金的资助对象是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祖国西部等艰苦地区工作(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资助标准是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去郊区镇校任教奖励办法正在拟订之中,全年资助名额视当年就业情况而定。

  焦扬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后将及时向广大在校学生和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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