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通过《自然环境法》依靠全民保护自然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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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20:39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乌兰巴托11月18日电(记者郝利锋)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议会)18日通过了《自然环境法》修正案,对现行的环保体制做出了调整,将依靠全民保护自然环境。 根据新的《自然环境法》,蒙古将给予所在地居民合理利用某些自然环境资源的权力,同时承担起保护这些资源的义务,受保护的包括森林、动物等,但不包括地下资源。该法规定,所在地居民拥有对当地自然资源的优先保护权,他们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利用这些资
该法同时对保护权的发放和收回都做了严格规定,并建立了完整的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 近年来,蒙古滥伐偷伐树木、偷猎等现象日益严重。蒙古政府此前只在各个地区派有少数保护者,这给偷猎者和偷伐树木者以可乘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