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在2006年底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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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0日05:25 浙江日报 | |||||||||
记者于大波朱云龙 据新华社釜山(韩国)11月19日电(记者于大波朱云龙)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3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日在韩国釜山通过《领导人关于WTO多哈发展议程(DDA)谈判的声明》,声明指出,WTO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对加强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尤其是改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机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声明说,完成谈判是全球共同努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关键环节。为此,WTO成员有必要在2006年底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 声明指出,香港部长级会议是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步骤。在香港会议上,必须就解决现存重大分歧取得实质性进展,确立2006年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的清晰路线图。 声明强调,所有WTO成员必须在多哈回合谈判结束时实现总体平衡的谈判结果。 声明呼吁世贸成员打破目前在农业谈判中,特别是市场准入方面的僵局,推动诸如非农产品和服务等其他关键领域的谈判。声明指出,只有农业谈判取得进展,整个多哈回合才可能取得进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