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民党正式公布修宪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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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31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东京11月22日电(记者 乐绍延)日本最大的执政党自由民主党22日在东京举行的建党50周年纪念大会上正式公布了《宪法修改草案》,企图大幅修改和平宪法,将日本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 本次自民党大会主要有三大议题:通过自民党的《新理念·新纲领》、正式公布《宪法修改草案》以及宣读《立党50周年宣言》。其中《宪法修改草案》内容引人关注。
《宪法修改草案》删除了宪法第九条第二项有关不拥有军队,不保持作战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条文,抛弃了现行宪法不得拥有陆海空三军等武装力量的规定,将其改为“为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新的第二项第三款规定,“为了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可以进行国际协调活动,在紧急状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者为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开活动”。 日本法律专家认为,新宪法草案虽然保留了第九条第一项有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而发动的战争,以及不使用武力解决国际争端的条款,但后面的条款又允许自卫军行使集体自卫权以及在海外使用武力,这完全侵蚀了放弃战争的承诺。所以,新宪法草案保留第九条第一项只是一种文字游戏,以掩人耳目,增加欺骗性。 日本媒体认为,新宪法草案已经十分明确地允许自卫军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并在海外动用武力,为日本在海外行使武力开辟了道路。而保留宪法第九条第一项的目的只是为了缓解国民对修改宪法第九条产生的不安和恐惧心理。 背景资料 日本“和平宪法”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后,在美国占领之下制定的,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这部宪法共11章103条,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此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由于这一条款规定了禁止日本拥有军队和享有交战权及集体自卫权,限制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因此人们又将这部宪法称为“和平宪法”。(新 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