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顾问:欧盟向美提供航班乘客资料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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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6:31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消息:据路透社报道,欧洲最高法院的一位顾问22日说,欧盟向美国提供飞行航班上乘客的资料,应当被宣告是非法的。要求提供这样的资料是美国打击恐怖主义努力的一部分。 从2004年5月起,欧盟就向美国提供了从欧盟国家飞往美国航班乘客的个人资料。该资料涵盖了34类信息,其中包括乘客姓名、住址、付款方式和联系电话等。
这项协议的产生根源于美国国会在9·11恐怖袭击后通过的反恐法。 法院在一项声明中说:“欧盟委员会批准这项协议所做的决定以及欧洲委员会所做的认为美国会保护这些信息的决定,都不具有足够的法律基础。” 如果欧洲法院接受这位顾问的意见,那么欧美资料共享系统将会是违法的。 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明年可能对此案进行裁决。这一诉讼案是在去年提出的,当时欧洲议会控告欧盟的两个分支机构,认为它们没有权力签订这样的协议。管理欧洲30家主要航空公司的欧洲航空联合会发言人大卫·亨德森说,这项协议产生了大量的不确定性,因为它不清楚将会发生些什么。 不作评论 欧盟委员会和轮值主席国英国的发言人拒绝对此进行讨论。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乔纳森·莱藤伯格说,“该案还处于起步阶段。当法院说话的时候,我们也会表态的。” 英国的一位发言人说,“我们不赞同这样的意见,但是将会等待高法的裁决。” 美国驻欧盟代表处的一位发言人称,这位顾问的意见不会立即生效,美国代表处等待法院的裁定。他还说,“我们竭力保护有关资料的安全,同时对与我们的合作欧洲航空公司、乘客和欧洲委员会表示感激。” 法庭指出:欧盟的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去年5月通过一项决议,认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会对乘客的个人资料给予充分的保护。几天之后,欧盟委员会批准了这一协议。 但是批评者认为,欧洲委员会错误地使用一项民事法律来处理公众安全和犯罪问题。该委员会也不具备”适当的法律基础”批准该协议。(潘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