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兵营枪击事件罪犯被韩国军事法院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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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22:29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首尔11月23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军事法院23日开庭审理今年6月发生的兵营枪击事件,判处杀死8名官兵的罪犯金东民死刑。 韩国陆军第三军司令部普通军事法庭在庭审中认为,被告金东民在犯罪前一周逃离兵营,制订了杀人计划,以残忍手段杀害了上司。法庭依据金东民的犯罪动机、犯罪性质和犯罪后的表现,宣告对他作出极刑判决。
根据韩国的有关法律,金东民有权向韩国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提出上诉。如果金东民提出上诉,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将进行二审判决。 今年6月19日,韩军驻朝鲜半岛军事分界线前沿部队上等兵金东民向营房内投掷手榴弹和向人群扫射,当场打死8名官兵,打伤4人。金东民制造的兵营枪杀案在韩国引起轰动,引发了人们对加强兵营管理的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