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称韩国宪法法院判决迁都不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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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00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韩国宪法法院的全体法官11月24日一致驳回了首尔市议员等222人状告《关于在燕岐、公州地区建设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的特别法》违宪的诉讼,判决该法不违宪。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宪法法院就驳回理由称:“如果没有违背‘韩国的首都是首尔’这一宪法惯例,就不能视为‘试图修改宪法’,而且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总统和国会必
至此,韩国政府另建行政中心城市的计划将得以顺利推进。今后,除总统府、统一部、外交通商部、法务部、国防部、行政自治部和妇女家庭部外,韩国政府其余12个部、4个处、2个厅将迁移到燕岐和公州地区,177个公共机构将分散到全国各地。(信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