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韩国宪法法院驳回行政中心城市建设违宪诉讼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8:15 国际在线

  新华社首尔11月24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宪法法院24日驳回由首尔市议会议员等222人提出的《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违反宪法的诉讼案,裁定韩国政府推行的在中部地区建设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的计划符合宪法。

  韩国宪法法院当天开庭就《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违宪诉讼案进行了审理。在出席庭审的9名宪法法院法官中,7人对诉讼请求投反对票,2人投赞成票。这项诉讼请求被驳回表
明《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得到了认可。

  韩国总统卢武铉2003年2月开始执政后,推行将行政首都自首尔迁往中部地区的计划。2003年12月,国会通过了《新行政首都特别法》。2004年10月,宪法法院裁定《新行政首都特别法》违反宪法。在行政首都迁移计划搁浅后,韩国政府又提出了在中部地区建设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的计划。今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了《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6月15日,首尔市议会议员等222人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该法律违宪。

  韩国宪法法院在裁决书中说,《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不违反规定以首尔为首都的韩国宪法,对总统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没有任何影响。

  随着韩国宪法法院认可《行政中心城市特别法》符合宪法,韩国政府最终排除了在中部地区建设复合型行政中心城市的计划所面临的障碍。根据该法,韩国政府将从2012年起将中央政府的12个部级机关和6个副部级机关迁往中部的燕歧-公州地区,将177个公共机关分散安排到全国各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