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印尼国会将撤消歧视华人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11:1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印尼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各派系,已就撤消“华人须出示国籍证书才能证明印尼国籍”的规定达成一致,同意凭当地政府发出的出生证,即可证明居民为印尼国籍的身份。

  根据现行规定,拥有印尼护照和出生证的华族人士,在办理各种证件或手续时必须出示国籍证书,而且还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但原住民则不需要。(钟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