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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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45 云南日报 | |||||||||
“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荣列榜中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周玮、邢静)记者从文化部获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5日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申报的“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荣列榜中。其中,“蒙古族长调民歌”是我国首次与外国就同一非物质遗产联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并通过
“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以“十二木卡姆”为代表,包括“刀郎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和“哈密木卡姆”。木卡姆音乐现象分布在中亚、南亚、西亚、北非19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作为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的结晶,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人群乐舞文化之间相互传播、交融的历史,被誉为“华夏瑰宝”、“丝路明珠”。 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草原、蒙古民族游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承载着蒙古民族的历史,是蒙古民族生产生活和精神性格的标志性展示。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是蒙古族长调民歌最主要的文化分布区。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8年11月做出的决议,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濒危的,并制定了完备的10年拯救计划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列入代表作名录。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了包括中国“昆曲艺术”在内的第一批19项“代表作”;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了包括中国“古琴艺术”在内的第二批28项“代表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