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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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1:38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张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定于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更具有历史意义的是,大会期间还将举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将有来自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0多名代表出席此次讨论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及相应措施的会议。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美国布什政府的这一不负责任的做法遭到世界许多国家的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