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世贸延长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知识产权协定过渡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51 桂龙新闻网

  世界贸易组织29日作出决定,将最不发达国家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过渡期延长至2013年。

  根据该决定,世贸组织现有的32个最不发达成员在2013年7月1日前可以不遵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决定还重申,发达成员承诺为最不发达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它们为保护知
识产权做准备。

  这一决定将最不发达成员的过渡期延长了7年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995年1月1日生效,当时规定最不发达国家有11年过渡期,即2006年1月1日为最后期限。

  但29日的决定不涉及对药品专利权的保护。2002年,世贸组织成员就药品专利保护的过渡期达成一致,允许最不发达成员在2016年前不对药品专利予以保护。

  来源:新华网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作者:李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