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支持对偷窃信件者处以示众羞辱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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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02 检查日报 | |||||||||
本报讯(肖雨) 据路透社消息,美国最高法院周一宣布支持对一位加利福尼亚男子的判决,该男子被罚身穿写有“我偷了邮件,这是对我的惩罚”的警示牌在圣弗朗西斯科邮局外呆一天。 这名被罚男子名叫肖恩·杰门特罗。2001年,杰门特罗伙同他人在圣弗朗西斯科邮局的几个邮箱里盗窃信件被捕后对自己的偷盗行为供认不讳。2003年,美国地方法
监外观察的要求是首先杰门特罗要用4天时间到一家邮局调查客户们对信件遭窃的感受;其次给他犯案的受害者写信致歉;第三还要到中学做三次关于自己犯罪的演讲;最后要穿上两面都印有“我偷了邮件,这是对我的惩罚”字样的警示牌在邮局外面呆上一个工作日。 杰门特罗对穿警示牌示众的要求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但是美国上诉法院陪审团以2比1的票数于今年8月驳回了他的上诉,上诉法院认为,法官作出此判决的用意就是为了让他重新做人,因此判决是合法的。 杰门特罗的律师又上诉到最高法院。他们说:“身穿这种令人感到羞辱的警示牌站在大庭广众面前的这种惩罚是与宪法中所规定的即使犯了滔天大罪也应该尊重其尊严的主旨是相矛盾的。”而司法部门的官员称,一项判决应遵循以合法手段使被告达到改过自新的目的原则,虽然这项惩罚某种程度上会使被告在公众面前感到不舒服或尴尬,但它却能达到惩罚的目的。最高法院毫无余地地驳回了杰门特罗的上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