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盟自由贸易区协议将如期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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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21: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加德满都12月1日电(记者王海京)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成员国第12次专家委员会会议1日在加德满都闭幕,各成员国代表在3天的磋商中就南亚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现存的主要问题达成了共识,决定南盟自由贸易区协议于2006年1月1日如期生效。此次会议主要解决了南盟自由贸易区谈判中3个关键问题:原产地证问题、敏感商品清单问题和税收补偿机制。
由于南盟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支持已在第11次专家委员会会议上解决,南盟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的4个关键问题至此已全部获得解决,南盟自由贸易区协议将如期生效。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立于1985年,由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和马尔代夫7国组成,其宗旨是通过促进南盟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来提高南亚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 |||||||||